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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德镇市2022年“诚信建设万里行”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 来源:景德镇市信用办 | 阅读次数:1089

景德镇市2022年“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景德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着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二、活动目标

       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充分发挥“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推动作用,引领全市重信守诺风尚,提升“信用景德镇”形象,广泛宣传报道信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生活品质方面的案例和场景,营造“让守信者得到诚信红利”的浓厚诚信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典型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全年

       活动安排: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守信和失信典型案例征集,重点挖掘梳理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以及司法等重点领域的守信和失信典型案例,推送至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各市直相关单位每季度至少1个,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2个)。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线下活动等多渠道进行对外宣传和通报,并推送至省级和国家信用平台,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信败德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人民银行景德镇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景德镇日报社等,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二)开展《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5月。

       活动安排:认真贯彻《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采取群众乐于接受、易于理解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解读。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依托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基层阵地,通过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学习和宣传《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强化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司法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百企亮信用”信用承诺签署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6月-7月。

       活动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引导市场主体在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主动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信用承诺信息及承诺书统一通过信用中国(江西景德镇)网站对外公示,并作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等级认定等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开展全市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活动时间:2022年8月-9月。

       活动安排:针对在景德镇市有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的企业,各行政处罚认定单位要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审慎区分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类型(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配合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集中宣讲、实地走访、电话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主动帮助企业修复失信记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五)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六进”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全年(具体活动时间由各责任单位确定)。

       活动安排: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围绕“税法宣传月(4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6·14信用记录日(6月14日)”、“全国质量月(9月)”、“诚信兴商宣传月(9月)”、“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商场”活动,宣传诚信知识,对相关诚信政策进行宣传讲解。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发现、总结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市属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设诚信专题专栏,为“信用景德镇”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项活动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完成诚信宣传各项任务,及时将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等报送到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适时督导督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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