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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企业信用管理,推动我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2-04-06 | 来源: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 阅读次数:210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是强化企业信用管理,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综合〔2022〕5号)要求,为推动我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有序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景德镇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依法依规将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社会关注度高、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确定为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等情况。当企业环境行为可能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时,要求及时披露相关重要环境信息,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防范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与培训力度,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应用信息化手段,公布企业披露内容,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同时,加强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建立一个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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